中新網(wǎng)4月8日電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4月8日發(fā)布《關于住房公積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綠色發(fā)展的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
《征求意見稿》擬明確,對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進行上浮調(diào)整,上浮金額從10萬元至40萬元不等。
同時滿足多個適用條件的借款人貸款額度上浮金額可累加,最高可上浮40萬元,但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160萬元。(中新財經(jī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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