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波市印發(fā)了《2016-2020年寧波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甬政辦發(fā)[2016]158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市財政局聯(lián)合市科技局印發(fā)了《2016―2017年寧波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資金補助管理辦法》(甬財政發(fā)[2016]1036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對下一階段寧波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相關工作進行綜合部署,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普及力度。
根據(jù)《實施方案》和《管理辦法》,2016-2020年寧波將累計推廣應用8525輛新能源汽車,折合標準車30000輛;累計建成電動汽車集中式充換電站110座,分散式充電樁41800個。其中今年寧波將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1219輛,折合標準車3800輛;將建設充電樁1500個。
對全大市范圍消費者購買符合國家和寧波相關條件的新能源汽車,2016年該市財政補助標準為:純電動公交、燃料電池汽車按照中央與地方1:1比例進行補助;純電動乘用車按照續(xù)駛里程分級補助,續(xù)駛里程100km≤R<150km的純電動乘用車補助1萬元,150km≤R<250km的純電動乘用車補助2萬元,R≥250km的純電動乘用車補助3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給予1萬元補助,微型車(2座)按乘用車補助標準50%進行補助;其它新能源汽車最高按照中央與地方1:0.5比例進行補助,專用車最高補助2萬元。用于租賃的新能源汽車以及一戶家庭購買超過3輛(含)新能源汽車的,按補助標準的25%進行補助。該市補助標準對生產廠商在本市累計銷售單一類型的新能源汽車總量逐步退坡。其中2017年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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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全大市范圍消費者購買符合國家和寧波相關條件的新能源汽車,2016年該市財政補助標準為:純電動公交、燃料電池汽車按照中央與地方1:1比例進行補助;純電動乘用車按照續(xù)駛里程分級補助,續(xù)駛里程100km≤R<150km的純電動乘用車補助1萬元,150km≤R<250km的純電動乘用車補助2萬元,R≥250km的純電動乘用車補助3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給予1萬元補助,微型車(2座)按乘用車補助標準50%進行補助;其它新能源汽車最高按照中央與地方1:0.5比例進行補助,專用車最高補助2萬元。用于租賃的新能源汽車以及一戶家庭購買超過3輛(含)新能源汽車的,按補助標準的25%進行補助。該市補助標準對生產廠商在本市累計銷售單一類型的新能源汽車總量逐步退坡。其中2017年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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