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黃山市政府召開第49次常務會議,研究討論修訂黃山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議題。
會議聽取并討論了市科技局關于《黃山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修訂稿)》的匯報。會議認為,實施科技獎勵,目的是鼓勵、引導科技人員和組織積極參與科技創(chuàng)新,推動全市科技進步,促進全市經(jīng)濟社會又好又快發(fā)展,會議原則同意該修訂辦法。
此次《黃山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修訂的重點是市科學技術獎的獎項設置等級和獎金額度,修訂后的市科學技術獎設置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產(chǎn)學研合作獎3個獎項,由市政府頒發(fā)證書和獎金。其中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由市長簽署,獎金標準為20萬元,科學技術進步獎分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獎金標準分別為8萬元、5萬元和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