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0日,中國商務部發(fā)起對原產于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反傾銷調查及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反補貼調查。
2012年9月17日,我國商務部正式收到江蘇中能、江西賽維LDK、洛陽中硅和重慶大全新能源代表國內多晶硅產業(yè)提交的書面申請,申請人請求對原產于歐盟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進行反補貼調查,并將該調查與2012年7月20日商務部已發(fā)起的對原產于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反傾銷調查及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反補貼調查進行合并調查,累積評估上述3國(地區(qū))出口被調查產品對國內產業(yè)造成的影響。
2012年11月1日,我國商務部發(fā)布公告,決定即日起對原產于歐盟的太陽能級多晶硅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調查。
2012年11月26日,商務部網(wǎng)站公告稱,將對向原產于美國、韓國和歐盟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追溯征收反傾銷稅,以及對上述多晶硅追溯征收反補貼稅進行調查。
2013年2月20日,原定于當日公布的初裁結果被推后。
7月4日,原定于當天發(fā)布的中國對歐盟多晶硅雙反初裁結果最終沒有公布。在距離立案調查將滿一年的7月18日,商務部對美韓太陽能級多晶硅的反傾銷初裁終于落地。自2013年7月24日起,相關美韓企業(yè)將以保證金的形式繳納臨時反傾銷稅。美國企業(yè)的稅率為53.3%-57%,大部分韓國企業(yè)稅率為12.3%,巨頭OCI僅為2.4%。同被列為調查對象的歐盟,卻在此輪初裁公告中“漏網(wǎng)”。
2013年以來,美、韓、德三國多晶硅進口量合計占比超過85%,其中美國占比約33%。2013年5月,美國多晶硅進口均價僅為13.2美元/kg,大幅低于韓國的19.2美元/kg與德國的19.9美元/kg,而在征收差異化的稅率之后,美韓多晶硅進口價格基本相同。韓國與中國在光伏領域并無貿易糾紛,因此裁定的稅率較低;而美國在2012年對中國的光伏電池片裁定了較高的"雙反"稅率,因此,中國此次給予高稅率的回擊并不意外。理想中是對德國方面造成一定壓力,進而敦促德國向歐盟施壓,在中歐價格談判中做出讓步。
立案調查一年、初裁三次延后,中國對美韓多晶硅“雙反”的重錘雖然終于落下,但對業(yè)內并無驚喜。面對政策的不確定性,這些早已停產的多晶硅企業(yè)并不敢貿然復產,而一些上市企業(yè)出于業(yè)績的壓力,正在選擇剝離和退出這個行業(yè),我國多晶硅產業(yè)已命懸一線。
11月1日,商務部發(fā)布公告稱,鑒于本案情況較為特殊和復雜,決定對原產于歐盟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進行反傾銷、反補貼調查一案調查期限延長6個月,即截止日期為201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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