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IHS公司的太陽能光伏展望報告,美國政府對進口自中國的光伏(PV)電池征收反傾銷關稅,可能導致將近半數(shù)的對北美太陽能模組出貨暫停,從而影響價格、庫存和項目進展。
美國商務部5月17日宣布對中國晶體硅光伏電池的反傾銷稅調(diào)查初裁結果。在上述決定宣布之前,2012年預計將有2GW的中國制造太陽能模組輸往北美,占該市場的60%左右。在美國商務部征收高關稅之后,許多中國廠商將暫停向北美出口,并相應地調(diào)整業(yè)務計劃。中國供應商的這些行動,可能導致1.5GW的太陽能模組暫停對北美地區(qū)出貨,占總體市場的45%。
IHS iSuppli公司認為,總體來看,美國商務部的行動將對北美太陽能市場造成重大影響,抑制模組及系統(tǒng)的供應并推高價格。即使在找到替代貨源之后,太陽能模組成本也會上漲12%左右,太陽能系統(tǒng)的平均投資回報率(ROI)下降多達2.5%。
“雙反”初裁定調(diào)
美國商務部初裁確定,中國生產(chǎn)商/出口商在美國銷售的太陽能電池傾銷幅度為31.14%至249.96%。美國商務部的強制應訴企業(yè)是無錫尚德和天合光能,將分別對這兩家企業(yè)征收31.12%和35.87%的關稅。本案中的其它企業(yè)平均關稅為31.20%。
但是,在本次調(diào)查中沒有單列出來的中國企業(yè),將被征收的稅率高達250%。美國商務部對于這些廠商征收較高關稅的理由是,要阻止中國廠商與那些目前不在懲罰名單上的現(xiàn)有企業(yè)結成新的合資企業(yè)。
上述關稅將是初步關稅,還需要得到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mào)易委員會(ITC)分別在今年10月9日和11月23日通過終裁的形式加以確定。但是,這些關稅將從2012年2月,即初裁日期前推90天,開始收取。
目前尚不清楚美國商務部/ITC打算讓這些關稅持續(xù)多長時間,因為在初裁中沒有提及具體的時間范圍。根據(jù)日落條款,美國商務部必須在五年后撤銷反傾銷或反補貼關稅命令,或者終止協(xié)議,除非美國商務部和ITC確定這么做可能導致傾銷和補貼行為復發(fā)或在可預見的未來將造成重大損害。
IHS iSuppli公司認為,許多中國廠商和美國平價太陽能聯(lián)盟(CASE)將尋求在最終決定得到通過以前,使關稅實施時間短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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