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布魯塞爾4月21日電(記者李驥志)歐盟委員會21日提出一套人工智能的法律框架,以期對人工智能的應用進行規(guī)范和限制,保護人們日常生活和正當權利不受侵害。
按照風險高低,歐委會將人工智能應用場景分為“最低、有限、高、不可接受”四個風險等級,等級越高的應用場景受到的限制越嚴格。
風險等級最低的應用場景包括基于人工智能的電子游戲和垃圾郵件識別軟件等,目前歐盟絕大部分人工智能系統(tǒng)都屬于該類別,歐委會提出的法律框架對此不做約束;風險有限的場景包括聊天機器人等,歐盟建議應讓用戶知曉自己在與機器互動,并有權決定繼續(xù)對話還是退出。
高風險應用場景指可能對人們生命、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的場景,如交通設備、教育培訓、醫(yī)療輔助、信用評級等。歐委會建議,這類功能在啟用前應履行嚴格義務,如足夠的風險評估、高質量的數(shù)據(jù)交換、確??勺粉櫟幕顒佑涗浺约氨匾娜斯けO(jiān)督等。
歐委會強調,所有遠距離生物識別系統(tǒng)都被認為具有高風險,禁止執(zhí)法部門在公共場合使用這一技術,只有少數(shù)情況例外,如尋找失蹤兒童或防止個別恐怖襲擊、甄別犯罪分子和可疑人員等。這類應用需得到司法部門或獨立機構授權。
某些明顯威脅人們安全和生活以及侵犯人們權利的系統(tǒng)被劃為不可接受風險的場景,包括利用人類行為來誤導用戶、違反其自由意志的應用,如使用語音助手誘導未成年人做出危險行為的玩具等,這類應用須禁止。
歐委會執(zhí)行副主席瑪格麗特·韋斯塔格在新聞發(fā)布會上說,若有商家不遵守規(guī)定,首先是受到警告,然后產(chǎn)品可能會被下架,如屢犯不改則可罰沒其年收入的6%。
除了法律框架外,歐委會當天還公布了針對機器人、3D打印機等的人工智能機器條例,以及人工智能協(xié)調計劃,旨在加強對人工智能研發(fā)的鼓勵和扶持。這套政策建議尚需經(jīng)過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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